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条件
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是指由国家承担经费资助,派遣研究生到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习或研究的项目。为了规范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,教育部制定了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(试行)》,明确了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条件和选拔流程。
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,品德端正,无违法违纪行为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。
(1)已获得硕士学位,且硕士学业成绩优异,平均成绩在 80 分或 3.0 以上(满分 100 分或 4.0);
(2)已完成硕士论文或毕业设计,并达到优秀或良好以上水平;
(3)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,英语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考试六级或同等水平。
申请人所申请的出国留学专业应与其国内主修专业相一致或相关。
申请人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出国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原则上应在 35 周岁以下(含 35 周岁)。
申请人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”(以下简称信息平台),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。
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初选环节。
根据申请人的专业领域,由教育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,提出初选意见。
申请人所属单位对申请人进行推荐,并提交推荐意见。
教育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、评议意见、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拟派出名单。
拟派出名单经复核无误后,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。
公示结束后,教育部按照选拔结果最终确定派出人员。
教育部为派出人员办理护照、签证等相关出国手续。
派出人员的出国留学费用由国家提供资助,包括学费、生活费、往返机票、医疗保险等。
派出人员应按照留学计划安排完成学业,并及时向教育部汇报学习情况。
派出人员学成回国后,应按照规定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,服务单位应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研究机构。
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主要采用两种方式:
- 政府间协议派遣:通过国家间合作协议,派出人员到指定的国(地)区留学。
- 单位或个人申请派遣:由派出单位或个人向教育部提出申请,经审核批准后派遣出国留学。
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的期限一般为 1-3 年。特殊情况下,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。
派出人员应在出国前取得国外留学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书。
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。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积极申请,以获得国家资助,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