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兵保留学籍申请指南
1. 年满 18 周岁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 身心健康,符合征兵体检标准。
3. 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(含专升本)或高等职业教育(含三年制大专)新入学并已报到注册。
4. 符合所在学校的征兵工作要求。
征兵期间,具体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。
符合条件的新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交《征兵保留学籍申请表》等相关材料。
学校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,符合合格者进入预征对象名单。
合格的预征对象参加征兵体检,通过后由地方军事部门审批入伍。
四、保留学籍及学费缴纳
经批准保留学籍的新生,学籍保留至退伍复学之日。
入伍前已缴纳学费的,退还剩余学期学费。
入伍期间已交纳学费的,退还全部学费。
退伍后复学前仍需缴纳剩余学期学费。
退伍后复学当天学校未正式开课的,不再需要缴纳学费。
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退伍复学:
符合高等学校入学资格和专业要求。
退伍军人需持《退伍证》等相关证件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复学。学校考核合格后,安排复学。
学校可根据退伍军人的军队服役经历,核准其经过军事训练后所获得的军、政、文、兵等方面的学分。
退伍军人在复学后,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学费减免政策。
国家为退伍军人复学提供住宿补贴。
3.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帮扶
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会积极为退伍军人复学提供保障和帮扶,包括提供就业指导、创业扶持、心理疏导等服务。
1. 保留学籍的时间不得超过 8 年。
2. 退伍后复学时间原则上在退伍后的 1 年内。
3. 退伍军人复学后,应尽快办理退伍手续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学校。
4. 学校应建立健全征兵保留学籍管理制度,及时向学生发布相关信息,并解答学生疑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