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
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国家征兵政策,主动向所在学院或班主任提出参军入伍申请。
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,包括学生本人申请书、征兵公示文件等。经审核通过后,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批。
学校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。
学校批准后,学生保留学籍,并由教务处统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。
保留学籍有效期一般为两年。特殊情况下,经批准可延长至三年。
保留学籍期间,学生应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业状态。因参军入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任务的,可向学校申请休学。
保留学籍期间,学生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。
学生退出现役后,应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复学申请。
教务处审核学生退役手续、征兵公示文件以及学生申请材料,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。
学校批准复学申请后,学生应根据教务处通知办理复学手续,包括缴纳学费、领取课本等。
四、入伍保留学籍相关政策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规定: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,可保留学籍两年。
山东省教育厅出台《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,明确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的保留学籍有效期为两年。
青岛科技大学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,制定了《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,规范全日制学生的保留学籍流程和相关规定。
入伍资格按照国家征兵政策执行,年龄、身体条件、政治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。
因参军入伍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,方可保留学籍。
保留学籍期间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,不享受减免学费政策。
学生退出现役后,原则上应在次年秋季学期复学。
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情节严重的,学校有权取消其保留学籍资格。